浙江环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丽水九彦助剂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助剂
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
验收检查意见
2021年1月24日,丽水九彦助剂科技有限公司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听取了项目建设、试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监测单位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主要内容的介绍,查阅了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讨论。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丽水九彦助剂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助剂生产线项目租赁位于丽水市松阳县王村工业区丽安环路 2 号的浙江云中马布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厂房。浙江云中马布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王村工业园区周边合成革企业对助剂产品的需求旺盛,产业急需就近配套,在此前提下丽水九彦助剂科技有限公司依托浙江云中马布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管理人才和专业的技术骨干,租用云中马公司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建设年产 12000 吨助剂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5月,丽水九彦助剂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编制了《丽水九彦助剂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2000 吨助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9年8月23日,该项目获得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丽水九彦助剂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助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丽环建[2019]78号)。
该项目于2019年10月开工建设,2020年1月完成建设,并投入试生产。
投资情况
实际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7%。
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只针对起毛剂、匀染剂、柔软剂、去油剂四种产品及合计17000L反应釜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本次验收为先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一)污染处理设施变化
1、废气处理设施:环评要求生产车间工艺废气中的粉尘经捕集后进入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的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经捕集后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的排气筒排放,未捕集部分和生产车间的跑冒废气 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实际建设情况是:现本项目所使用原料为液态原料、不产生粉尘废气;反应釜采用负压蒸馏方式减少有机废气的外溢情况,有机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废水处理设施:环评建议企业在生产车间北侧建一个处理规模为 5t/d 的污水处理站,采用混凝沉淀+厌氧生物处理工艺,将项目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浙江云中马布业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的进水要求后再进入云中马污水处理站处理。实际建设情况是:生产废水主要为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其经收集后直接纳入浙江云中马布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
(二)生产设备变化
根据现场核实情况,设备型号及数量发生一定的变化,主要变化为:由3000L的反应釜替代原审批2000L的反应釜,原项目反应釜总计19000L,现本项目反应釜总计17000L。
对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该工程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为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经收集后纳入浙江云中马布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浙江云中马布业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规模为6000 吨/日,处理工艺为AO法。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粉尘废气、乙酸废气、有机废气。
现本项目所使用原料为液态原料、不产生粉尘废气;反应釜采用负压蒸馏方式减少有机废气及乙酸废气的外溢情况,乙酸废气、有机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生产设备的运行,采取一定的隔声减震措施,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四)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废包括滤渣、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和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桶经收集后由原厂商重新回收利用;滤渣、废包装袋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厂内危废储存间。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监测期间,项目废水经浙江云中马布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总排放口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指标均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废气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乙酸浓度符合《前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CH245-71)中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丽水九彦助剂科技有限公司厂界各测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桶经收集后由原厂商重新回收利用;滤渣、废包装袋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厂内危废储存间。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主要污染排放总量核算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挥发性有机物符合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表,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均能达到相关标准限值,其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验收检查结论
丽水九彦助剂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助剂生产线项目建设、试运行档案资料基本符合验收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基本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规定要求;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基本执行到位。工作组认为丽水九彦助剂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助剂生产线项目经整改完善后可以通过环保(先行)验收。
公示单位:丽水九彦助剂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1年04月21日-2021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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